资讯中心

浙江省关于先进适用农机具研制推广行动计划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23/2/9 10:47:18
20455
导读: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4%以上,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以上;山区26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3%以上,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
  【农机网 地方农机】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大力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先进适用农机具研制和推广,提升我省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的目标,以补齐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短板为重点,以我省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为主要对象,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数字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先进适用农机具促进机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和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有力支撑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4%以上,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以上;山区26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3%以上,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
 
  二、聚焦需求端,滚动梳理农机具需求
 
  (一)开展需求调查。以粮油、畜禽水产、果蔬茶菌等产业为重点,聚焦耕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废弃物处理、贮藏加工等关键环节,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开展农业机械化需求调查,分阶段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突出主攻方向。立足于提升丘陵山区和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找准丘陵山区、设施农业适用小型农机具的具体需求,梳理一批好用、适用、绿色、高效的先进小型农机具清单,研制推广适应家庭农场的小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提升丘陵山区农民使用农机具的意愿和实际效益。
 
  三、聚焦供给端,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具研发制造
 
  (一)加强先进适用农机具研发。围绕提升我省农业劳动生产率,解决劳动力紧缺和劳动成本偏高等问题,按照系统设计、长短结合、研用并进、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现代农机装备研发创新攻关行动。组织优势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加快研发一批丘陵山区、设施大棚适用的小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建立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推广联盟,构建定期对接和会商机制,推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农机制造企业、数字化技术服务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联合建设农机科技合作基地、企业孵化器和技术转让平台。
 
  (二)加快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和生产。加大农业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招引力度,努力招引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引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引导企业加大对小型作业、山地运输、肥水管理、高效植保等丘陵山区适用装备和电动农机具设备的研制和推广力度,重点发展轻便化、智能化、高效化农机装备。加快布局一批农机试验推广基地,加快编制一批创新产品试验鉴定大纲,扩大鉴定种类范围,畅通创新产品和适用机械装备的试验鉴定渠道,推动农机样机快速变成农机产品。到2025年,建成农机创新试验基地100个。
 
  (三)积极打造先进适用农机具产业集群。发挥农机产业园区(集群)作用,挖掘龙头企业的研发潜能,研制一批适应我省地域和产业特色的高效专用农机;鼓励中小型农机生产企业研制适合丘陵山区、设施农业的专用小型农机具;引导园林机械制造企业拓展生产丘陵山区适用农机具。制定一批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农机装备“浙江制造”标准,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机装备企业加大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强化品牌建设,打响农机装备“浙江制造”品牌。加强自主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假冒品牌等的打击力度。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打造农机“浙江制造”产业集群,加快提升我省农机制造企业竞争力。
 
  四、聚焦推广端,提升先进适用农机具应用水平
 
  (一)大力推进农机推广平台建设。围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设施种植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产业主要环节,构建粮油和主导特色产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样板地区,到2025年全省建成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25个、特色产业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50个。建立专业化的农机展示、展销和交易平台。举办农机供需对接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样品和需求的无缝对接,努力将供需对接会打造成农机展示和交易市场品牌。在浙江农业博览会期间,围绕丘陵山区机械等专题举办适用小型农机具和智慧农机装备展示活动。
 
  (二)深入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因地制宜制定农田宜机化改造方案,支持规模化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农田建设、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工程,加快农机作业条件和作业标准的落地落实。加大对丘陵山区机耕路、田间道路和排水渠道的建设力度,实现农业运输和农机下田有保障。
 
  (三)推进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建立健全农机农艺协作攻关机制,针对作物品种、农作制度、种养殖方式与农机作业要求存在的偏差,组建农机农艺协同创新与产业服务团队,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开展宜机化的农艺研究与技术推广。根据机械化作业需要,积极改进品种、农作制度、栽培及养殖模式,制定粮油、畜禽水产、果蔬茶菌等生产全程或关键环节机械化标准,推动农机装备与良种、良制、良法有机耦合。到2025年,建成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600个。
 
  五、聚焦服务端,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一)打造农事服务中心。着眼于从土地流转规模化向服务规模化拓展,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整县域布局规划一批农事服务中心,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服务或重点环节综合服务,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向区域化、专业化、一站式方向发展。因地制宜探索推广农机装备合作社购买、农民租用模式,鼓励农机装备企业以设施装备租赁、入股、维修技术人员驻场等形式参与运营。到2025年,建成农事服务中心300个。
 
  (二)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建设数字农机平台,实现供需对接数字化。对属于政府职责范围、有利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服务,积极推进按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农户和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实现机具共享、互利共赢。
 
  六、聚焦保障端,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为牵头单位的先进适用农机具研制推广工作推进机制。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将山区26县和海岛地区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提升纳入山海协作对接帮扶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时序进度。加强各地农机化队伍建设,落实农机化管理和推广工作人员。
 
  (二)完善财政政策。首台套政策支持先进适用农机具工程化攻关和推广应用,对列入我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首台套农机装备,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并适当提高补贴比例。优化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多向小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倾斜,并积极支持各地建设农机试验基地、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省产业基金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力度。统筹省市县三级支农资金,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多元化服务。各地可因地制宜创新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机制,研究制定统一作业、统防统治及其他直接面向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补助政策。春耕备耕、夏收夏种、秋收冬种期间,农机作业用油实行优惠政策。
 
  (三)落实用地和税费优惠。优先保障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试验推广基地建设所需的用地指标。对列入县级布局规划的农事服务中心和农机试验推广基地,按相关政策要求优先落实建设用地和设施用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举措,对从事先进适用农机具作业与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加大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研制先进适用农机具、农机新型服务主体购置先进农机具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探索农机具相关的抵(质)押贷款,推动开展小型农机具等农机领域知识产权保险。探索完善政策性农机综合保险、农机具购置贴息贷款等政策,鼓励购置“浙江制造”农机装备开展作业服务。
 
  (五)加强人才支撑。依托省属高校,加强农业机械重点学科建设,支持扩大农业工程类大学生、研究生培养规模。支持地方开展农机职业教育和“学历+职业资格”培养模式,推动学校、企业共建共享实践基地、定向培养基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把农机维修工列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加大对“土专家”、具有农机维修高级技术职称等基层一线人员的倾斜力度。省“鲲鹏行动”计划、省海外引才计划、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将农机研发高端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培育对象。加大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将农机推广人员纳入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遴选和培养一批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特别是精密农机设备维修技术人才。强化农机试验鉴定队伍建设,提高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

热门评论

上一篇:鹤山农场:抢农时忙清雪 吹响备耕“集结号

下一篇:徐州出台小麦春季管理技术意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