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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第六批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农牧厅
2023/3/27 1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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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8日。公示期5天。
  【农机网 会展预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要求,各地上报了承担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经审核,现对符合要求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8日。公示期5天。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农牧厅反映,所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471-4314907
 
  电子邮箱:nmnjbt@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公示表.wps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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