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对农机产品违规问题处理意见通报
-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2023/3/30 1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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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潍坊大申奔野机械有限公司和浙江星莱和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产品违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相关线索,我厅组织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和部分县(市、区)对潍坊大申奔野机械有限公司M804-C1型轮式拖拉机和浙江星莱和农业装备有限公司2ZG-6SA型高速插秧机补贴情况进行核查,发现两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违规情况
1.潍坊大申奔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M804-C1型轮式拖拉机在参与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补贴产品配置与检验报告主参数配置不符的情况,具体表现为档位数与鉴定机构公示的配置不符,档位数发生变化。
2.浙江星莱和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一台2ZG-6SA型高速插秧机属“国三”发动机产品,于2022年12月7日开具销售发票,违反了国家环保部门关于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农业农村部门“原鉴定合格的国三产品不得将所获证书用于2022年12月1日之后购置的机具补贴申请、政府采购和技术推广等相关活动”的有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及《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相关要求,作出以下处理:
1.潍坊大申奔野机械有限公司违规情况属较重违规行为,决定取消M804-C1轮式拖拉机在我省的补贴资格,由此造成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2.浙江星莱和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主动联系购机户退出补贴,佳木斯东风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符合从轻处罚的标准,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予以警告处理。
三、下一步要求
请各地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各项政策规定,对政策实施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按照《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形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开展调查并逐级上报。各农机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政策规定,坚决杜决违规问题发生。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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