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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调研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
2023/4/6 9: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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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0年以来,各地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细落小落实各项工作,压实了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取得了一些经验做法。
  农机化总站 [2023] 4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安全监理站(中心、处、所)及相关农业综合执法机构:
 
  2020年以来,各地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细落小落实各项工作,压实了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取得了一些经验做法。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推动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复杂难题,加强省际间交流,总站决定开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调研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主要围绕责任落实、业务规范化建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化”管理、农机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调研交流。
 
  二、调研时间:2023年4月
 
  三、调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地做好本地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调研组织工作,按照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调研报告参考提纲(附件1)完成调研报告,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调研表(附件2)和调研报告电子版于4月30日前发送至总站安全指导处(邮箱:njjlzfc@126.com)。
 
  (二)强化统筹推进。总站将组成6个调研组(附件3),对部分省进行调研。调研组应在每个省至少选择1个县(市、区)和1个农机合作社或农机大户,了解实际情况,深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复杂难题,提出对策完成调研报告。调研时间由各组联络员与相关省份商定,被调研地区要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材料。
 
  (三)严明工作纪律。调研期间要遵章守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农业农村部和地方有关纪律要求,轻车简从、厉行节约、提高效率。各调研组人员调研期间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在原单位报销。调研组组长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按时完成调研任务,调研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调研人员、变更调研地区等应向总站报告。联系人:张林娜,010-59199199。
 
  附件:1.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调研报告参考提纲。
 
  2.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调研表。
 
  3.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调研交流组人员组成和调研地区。
 
  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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