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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再生水稻收获机》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的公示

来源: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23/4/11 16: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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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示期为4月11日至4月18日.
  【农机网 通知公告】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我司组织完成了《再生水稻收获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制订工作,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4月11日至4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郝文录 宋仁龙,联系电话:010-59199027,010-59199118,邮箱:tc201sc2@126.com。
 
  附件:《再生水稻收获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公示稿)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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