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农牧厅
2023/5/8 9:47:30
14281
导读: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5月9日。
  【农机网 通知公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3〕21号)要求,我区对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产品开展了第二批形式审核工作,共审核2579个产品。审核通过产品2549个(见附件1),其中审核通过但需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11个(见附件2)。审核不通过产品29个(见附件3)。待定产品1个(见附件4)。
 
  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5月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个人应签字,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联系方式),扫描反馈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审核通过且无异议产品将进行公告并导入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有异议的产品按工作程序完成复核及相关操作。本批次公示需要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供现场演示评价资料,其他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对部分归档机具实行现场演示评价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2〕464号)执行。
 
  邮箱:nmnjbt@126.com
 
  联系电话:0471-4314907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形式审核通过产品汇总表.xls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形式审核需开展实地演示评价产品汇总 表.xls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形式审核不通过产品汇总表.xls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形式审核待定产品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5月4日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zip

上一篇: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2023年第3批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告

下一篇:陕西省关于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相关工作的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