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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DB1301/T452-2023《植保无人机防治小麦病虫害作业技术规程》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3/6/2 14: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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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适用于无人机在石家庄市范围内,农户、农业合作社、社会服务化组织等开展小麦病虫害防治,以及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宣传培训等。
  【农机网 政策与标准】2023年3月31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DB1301/T452-2023《植保无人机防治小麦病虫害作业技术规程》,该地方标准自2023年4月30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由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由行唐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石家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起草。该标准确立了多旋翼植保无人机(以下简称无人机)喷洒农药防治小麦病虫害技术程序,规定了小麦病虫害无人机防治基本要求、施药作业、防治效果检查等各阶段的指示,描述了田间作业追溯方法。适用于无人机在石家庄市范围内,农户、农业合作社、社会服务化组织等开展小麦病虫害防治,以及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宣传培训等。
 
  无人机要求:无人机应符合NY/T 3213的规定,满足正常作业需求,可以正常作业。
 
  作业人员要求——
 
  飞控手: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无人机操作证书,具有作业资质。应了解小麦病虫害发生规律与防治技术,掌握安全药用技能,飞控手在操控无人机前8h内不得饮酒。
 
  辅助作业人员:辅助作业人员负责药液配制、灌装,以及地面指挥等,应熟悉作业流程、安全用药常识和正确操作步骤,并做好安全防护。
 
  作业区域要求:
 
  飞行距离应控制在视距范围内,同时了解作业地周围的设施及空中管制要求。在下列区域之一的禁止作业:
 
  a)国家规定的禁飞区域;
 
  b)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 500 m 内;
 
  c)河流、池塘、水源地周围 200 m 范围内;
 
  d)居住区、养殖区周围;
 
  e)作业区域有其他人员或设备工作,不应作业。
 
  作业前试飞行:
 
  无人机作业前应打开遥控器开关检查以下情况是否正常然后再进行试飞行。
 
  a)查看电池压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启动无人机进入飞行模式,观察各个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b)操纵无人机进行前后左右飞行,观察无人机飞行是否正常。
 
  c)无人机降落后检查各电机设备有无不正常发热现象。
 
  d)观察施药设备喷洒是否正常。
 
  点击下方下载完整标准文本。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地方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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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DB1301_T 452-2023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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