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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3年第1次优化调整及新增补贴机具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3/6/29 9:03:32
20845
导读:结合福建省实际,拟优化调整轮式拖拉机等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拟新增农用升降作业平台等补贴机具。
  关于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1次优化调整及新增补贴机具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1〕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优化调整轮式拖拉机等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拟新增农用升降作业平台等补贴机具,研究制定了《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1次优化调整机具)(对外征求意见稿)》、《福建省2021-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1次优化调整机具)(对外征求意见稿)》、《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1次新增补贴机具)(对外征求意见稿)》、《福建省2021-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1次新增补贴机具)(对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至7月5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纸质或传真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反映,所反映的意见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理由充分。个人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规范有序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轨道运输机:按照2023年1月11日印发《关于暂停受理轨道运输机购置补贴申请的通知》要求,2023年1月11日(含)前购置的轨道运输机执行本次调整前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1月11日之后购置的轨道运输机执行本次调整后补贴额一览表;本次调整涉及的其它机具:2023年6月28日(含)前购置的执行本次调整前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6月28日之后购置的执行本次调整后补贴额一览表。
 
  联系电话:0591-87501437,传真:0591-87602170,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3层。
 
  附件:
 
  1.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1次优化调整机具)(对外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2021-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1次优化调整机具)(对外征求意见稿)
 
  3.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1次新增补贴机具)(对外征求意见稿)
 
  4.福建省2021-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1次新增补贴机具)(对外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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