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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严格“五环节”做实“六到位”

来源:贵州省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2023/7/27 1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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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截至2023年6月5日,圆满完成全县范围内变型拖拉机1320台整治工作,实现变拖“清零”的工作目标。
  【农机网 监管快讯】为进一步深化正安县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严管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贵州省正安县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变型拖拉机清零,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部署,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紧抓落实、高质量、快节奏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23年6月5日,圆满完成全县范围内变型拖拉机1320台整治工作,实现变拖“清零”的工作目标。
 
  一、严格“五环节”,抓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关键
 
  (一)严格宣传环节。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宣传口径,指导各镇(乡、街道)利用各类方式和渠道,切实加强变型拖拉机危害性和本次专项行动政策宣传,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引导变型拖拉机动员车主主动登记相关信息。及时下达停运通知书,动员车主主动上缴行驶证、牌照,并对假牌、假证变型拖拉机进行报废处置。
 
  (二)严格排查环节。各镇(乡、街道)多次组织对辖区变型拖拉机(含悬挂外省农机号牌且长期在我县运营的变型拖拉机)进行全面摸排核查,规范建立到机、到人管理台账,逐台核实每台变型拖拉机实际使用状态,全面锁定变型拖拉机存量。重点做到四个心中有数:一是对异地牌证有多少,外省进来的有多少心中有数;二是对四轮有多少,具体品牌和有关技术参数心中有数;三是对灭失的有多少,停用的有多少心中有数;四是对假牌、套牌有多少,其来源和渠道心中有数。同时加强巡查管理,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经营、使用合法生产的拖拉机,坚决遏制假牌、假证变型拖拉机新增。
 
  (三)严格巡查环节。各镇(乡、街道)及时组建了工作专班,统筹开展好路边执法专项行动,针对上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五必查”(一是严查牌证手续是否齐备,解决长期有无牌证一个样、手续不全无所谓的问题;二是严查违法行为,解决长期违不违法一个样、既不扣分又不扣车也不罚款的问题;三是严查变型拖拉机和上路拖拉机的事故处理情况,做好预防和善后工作;四是对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变型拖拉机,符合办理机动车牌证条件和标准的,做好移交衔接工作;五是对伪造牌证构成犯罪的,立案调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处置环节。在引导变型拖拉机车主做好主动报备、上缴牌证及报废工作的同时,对经宣传教育仍不配合的变型拖拉机车主,依法依规开展牌证收缴、车辆报废处置工作,涉及违规违法的,依法移交具备资质行政机关或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打招呼”、优亲厚友等行为,坚决避免矛盾激化,引发社会矛盾。
 
  (五)严格复核环节。专项行动结束后,对各镇(乡、街道)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开展复核复查,实行逐镇“销号清零”制度,坚持“车、人、证”相符,做到“清零”台账账实相符,确保假牌、假证变型拖拉机“清零”成效。
 
  二、做实“六个到位”,掐住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要点
 
  (一)组织领导到位。县级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道安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工作人员组建县级工作督导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督促指导等工作。各镇(乡、 街道)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安监站、派出所、综合执法分局抽调专人为成员的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探索建立县、乡道路联合巡逻模式,建立健全“警监联勤”工作常态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有序推进。
 
  (二)宣传教育到位。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发布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公告、告知书、明白纸及拉横幅、群众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变型拖拉机的危害。各镇(乡、街道)组织人员深入变型拖拉机经常作业的县、乡道路、工地、工矿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加强专项整治等政策解读,帮助和引导变型拖拉机车主切实增强安全操作意识,自觉报废假牌、假证变型拖拉机。与机主签订限期报废淘汰拖拉机的告知承诺书1320份、开展农机安全联组培训、集中警示活动23次、悬挂宣传横幅21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560余份。
 
  (三)执法打击到位。各级农业农村、公安、交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单位密切配合,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把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做到执法有计划、有记录,明确“警监联勤”的频次和每次联合执法的时间地点。紧盯异地号牌、假套牌、四轮以上机型等重点对象,以违法改装、违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处罚力度。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实现执法环节无缝对接,解决执法过程中的漏洞和盲点。
 
  (四)限行管控到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组织研究制定《变型拖拉机限行通告》,合理划定全县变型拖拉机限行区域和线路,在矿山开采、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全面落实变型拖拉机禁入要求,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五)责任压实到位。各镇(乡、街道)针对排查发现的1320辆假牌、假证变型拖拉机,完成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人落实,并及时与车主、包保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持续跟踪处置到位。同时压实基层网格员安全管理职责,填补乡村农机安全监管的“空白地带”。
 
  (六)问责督导到位。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乡、街道)工作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变型拖拉机保有量大的乡镇,持续跟踪监管、重点指导。按照一周一通报要求,对连续2次通报滞后的乡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乡镇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连续3次通报滞后的乡镇,提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连续4次通报滞后的乡镇,将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调查处理。同时加强明察暗访,重点对联合执法不落实、执法不规范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倒查问责,用问责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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