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全国多省份“国三”农机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均延长至8月31日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3/8/2 16:34:03
22559
导读:近期,安徽、山东、新疆等全国多地陆续发布关于“国三”农机产品补贴办理时限延长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农机网 补贴动态】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全国农业机械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所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和备案时,必须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农机排放由“国三”升至“国四”,是技术的一次系统性升级,有利于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向绿色、高端的转型发展。此项工作行业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既是一项需要动员全系统、全行业、全社会通力协作的系统性工作,也是一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群众性工作。

  近期,安徽、山东、新疆等全国多地陆续发布关于“国三”农机产品补贴办理时限延长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安徽省——
 
  近期,根据各市反馈,部分购机者在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目前尚未办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为充分保障购机者利益,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现决定将上述产品的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详情】
 
  山东——
 
  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惠民利民作用,经请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同意,现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含),逾期不再受理。【详情】
 
  新疆——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申办农机购置补贴的时限由2023年6月30日延长至8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国三”农机产品的补贴申请。【详情】
 
  宁夏——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详情】
 
  北大荒——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部分别于2022年11月17日和2023年5月30日下发《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的公告》和《关于延长“国三”农机产品申请补贴办理时限的通知》,规定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以发票日期为准)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其申请办理补贴日期延长到2023年6月30日。【详情】
 
  黑龙江——
 
  由于受拖拉机补贴额度调整、补贴产品归档时间较晚等因素影响,部分购机者在2022年11月30日(含)前(以发票日期为准)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目前仍然未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为保护购机者利益,让惠农政策最大程度的惠及群众,决定将上述产品的申请办理补贴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详情】
 
  注:除以上之外,其它省份是否也将延长“国三”农机产品补贴办理时限?敬请关注后续报道。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各省农业农村厅。

热门评论

上一篇:绩溪县:完成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

下一篇:福建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优化调整到位的通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