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延长“国三”农机产品农机补贴办理时限的通知
- 来源: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2023/8/3 11:32:45
- 20919
关于延长“国三”农机产品农机补贴办理时限的通知
冀农机函〔2023〕19号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为保障购机者利益,稳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预期,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现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还未申请录入的购机者在延长时限内尽快录入;严格做好补贴机具核验,确保补贴工作规范实施。
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要根据销售记录,逐一做好购机回访,督促指导购机者按时限要求申请办理,购机者逾期未申请补贴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购机者和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农机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农机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