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厦门市暂停受理部分品目购置补贴申请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8/4 11:50:46
14698
导读:2023年8月2日(含)之前购置的机具执行原补贴标准,2023年8月2日之后购置的机具执行新补贴标准,购置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
  关于暂停受理部分品目购置补贴申请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个人: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局拟对轨道运输机、热泵果蔬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空气能茶叶萎凋机等机具品目补贴额进行调整,请各区于2023年8月1日起暂停受理相关机具的补贴申请,待新的补贴额确定后,我局将另行通知。同时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2023年8月2日(含)之前购置的机具执行原补贴标准,2023年8月2日之后购置的机具执行新补贴标准,购置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日

热门评论

上一篇: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长“国三”农机产品补贴办理期限的通知

下一篇:福建省部分机具档次补贴产品投档操作提醒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