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
-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 2023/12/5 16: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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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8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
(2023—2027年)
为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全面推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助力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和农业强国,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指引,以补齐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发展短板为重点,以主要粮油作物和特色经济作物为主要对象,以打造农机装备典型作业场景为依托,构建“改地适机”与“改机适地”相结合的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提升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现代化水平。
到2025年,建成全国重要的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制造基地,打造国家级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示范区,全市农机装备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0%;到2027年,建成全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高地,成功创建国家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全市农机装备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2%。
二、聚焦需求端,全面梳理农机装备短板
(一)开展需求调查。以主要粮油作物、特色经济作物、畜禽和水产养殖等产业为重点,聚焦耕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废弃物处理、贮藏加工等关键环节开展农业机械化需求调查,摸清我市农机装备技术与产品现状,梳理提出针对性强的农机装备短板目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供销合作社参与)
(二)突出主攻方向。立足于提升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找准当前适用我市丘陵山区的先进农机装备具体需求,联合发布《重庆市短板农机装备需求清单》,明确农机装备产品研制主攻方向,研制一批先进适用的小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提升丘陵山区农民使用农机装备的积极性和实际效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参与)
三、聚焦研发端,共建农机装备创新体系
(三)打造创新平台。加大对我市农机装备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市内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与市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交流合作,联合打造部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和农业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争取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农机企业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建设市级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优质农机企业创建部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强化川渝合作,加快推动西南农业智能装备创新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联合攻关。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创新体系,鼓励农机装备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和科研院所深度对接,汇聚创新资源、集聚高端人才,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强化需求牵引,把农业生产中的难题梳理分解形成攻关项目和科研课题,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综合技术解决方案,集成创新为可以大面积推广应用的产品。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形式,组织“产学研推用”各方面优势资源开展协同攻关。加快推动农机科技成果转化和关键技术产业化,孵化培育发展一批典型农机装备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供给端,培育农机装备特色产业集群
(五)培育优质企业。充分发挥我市机械制造相关产业基础优势,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等拳头产品,积极拓展产品种类、延伸产品链条,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市场占有率国内领先。积极发挥产业链领军企业带动作用,支持企业由单机制造向成套设备集成发展。加快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全力打造丘陵山区农机装备“重庆制造”品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产业集聚。推动农机装备科研机构、整机制造企业、关键零部件企业等实施战略合作,积极建设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平台,实现研发、生产、销售、运维协同推进。围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区)和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建设,支持企业因地制宜研发制造当地特色农机装备,积极招引国内外龙头企业来渝发展,全力打造一批特色农机产业园区。研究制定市、区县两级专项扶持政策,共同建设重庆市农机装备产业集聚区。支持江津区、九龙坡区、巴南区等区县打造国家级丘陵山区农机装备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培育国家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参与)
五、聚焦推广端,打造农机典型应用场景
(七)打造典型场景。聚焦丘陵山区主要粮油作物、特色经济作物和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选取农机技术相对成熟、农机产品处在初期应用阶段、农作物具有一定种植规模的典型作业环节,推动农机装备“上游研发端(高校、科研院所)+中游制造端(农机企业)+下游使用端(农业社会化组织)”产业链上中下游联合,打造农机装备典型应用场景,发布《重庆市农机装备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组织实施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工程,根据农作物生产特点和种植地区条件,重点推动一批适应性广、作业效率高、可靠性好、安全性强的小型轻简农机装备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宣传推广。加大对优势装备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发布《重庆市农机装备优势产品推广目录》。做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现场演示活动,组织开展农机装备典型作业场景案例宣传。高质量举办中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高端峰会,做好做实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浙渝协作”工作,强化农机产品供需对接,办好中国(重庆)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展览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产品和需求的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聚焦市场端,扩大农机装备使用规模
(九)大力推进宜机化农田建设。高质量实施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四改一化”(改大、改水、改路、改土和机械化)为标准,大力实施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建成区外,积极引导区县和农业生产主体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切实改善农机装备应用基础条件。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农田宜机化改造等改地项目无法覆盖的耕地改造欠适区,探索示范“改路适机、地路互联、机地相适”的山地农机化发展模式,通过修建小机耕道、搭接下地通道等低成本改造方式,让更多山区农户用上30马力段的现代小型农机装备,加快消除丘陵山区农机通行作业的盲区死角。(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参与)
(十)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助、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原则,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纳入中央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实行“应补尽补、按时兑补”。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配置粮油和重要农产品全程机械化生产所需农机装备,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点)、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按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农机装备。抓好农机专项鉴定,重点支持适宜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及先进适用的成套设施设备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式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十一)加快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服务组织,鼓励开展全流程农业机械化生产托管服务。发挥全市供销体系农业社会化骨干作用,充分利用线上“村村旺·农服通”平台和线下四级网络体系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机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拓宽农机合作社经营领域,探索“企社共建”“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生产、推广模式,实现农机合作社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向设施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等领域扩展。支持土地托管、跨区作业、订单作业等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落实与农业生产项目配套的农机存放、维修、烘干等农业设施用地,切实保障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聚焦保障端,合力推动产业发展
(十二)强化组织保障。将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作为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发挥市农机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形成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成立由农机装备科研院所、制造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对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提供论证评估和咨询建议。(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
(十三)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有组织科研,在市级科技创新有关专项中,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农机创新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科研攻关。聚焦农机装备创新能力提升、智能农机装备研制推广和现代农机试验鉴定能力提升,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专项资金项目支持。继续实施智能山地农机产业专项,开展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打造农机典型作业场景应用示范。统筹市、区县两级涉农资金,优化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多向绿色化、轻便化、多功能、复式作业农机装备倾斜,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多元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人才保障。充分发挥重大人才工程引领带动作用,将农机研发高端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对象。支持有关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依托各类创新载体,发挥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主阵地作用,培育壮大农机人才队伍,激发农机人才创新活力。支持农机职业教育和“学历+职业资格”培养模式,推动学校、企业共建共享实践基地、定向培养基地。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提高农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开展农机“土专家”培育行动,通过举办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等途径,遴选培育一批农机“土专家”,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和帮助“土专家”发挥“头雁集群”效应。(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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