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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公布变型拖拉机整治进展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4/1/8 14: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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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国所有省份已于2016年起停止多功能拖拉机登记上牌,并限期于2025年全部清零,强制报废,禁止使用。
  【农机网 监管快讯】作为一种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变型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大。据悉,北京、天津、上海、内蒙古、宁夏、新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市、自治区)已实现变型拖拉机清零。
 

 图片来源:千图网

  据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全省在管变拖数量为6436台,较2022年同期15092台减少8656台,降幅达57%。全省有43个县(市、区)实现变拖清零,阜阳、亳州、淮北、滁州4市实现整建制清零。其余12个市在管变拖数量分别为:合肥市2431台、安庆市1076台、黄山市826台、六安市582 台、宿州市519 台、蚌埠市271台、池州市266台、芜湖市226 台、马鞍山市120台、铜陵市56台、宣城市39台、淮南市24台。
 
  全国所有省份已于2016年起停止多功能拖拉机登记上牌,并限期于2025年全部清零,强制报废,禁止使用。已登记上牌的多功能拖拉机不允许办理所有权转移和跨地市级行政区域转出登记。提醒广大农机手不要听信外省可以给多功能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谣言,以防上当受骗。
 
  使用、出售达到报废标准的多功能拖拉机违反哪些法律规定,将承担哪些严重后果?
 
  一是承担行政后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二是承担社会后果:作出处罚的机关将行政处罚决定上传“信用中国”平台后,违法使用人将承担为期一年至三年的信用惩戒后果,对个人征信将造成一定影响。
 
  三是承担刑事后果:继续使用报废的拖拉机且存在违法载人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按涉嫌【危险作业罪】的情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情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伪造、使用多功能拖拉机假牌假证违反哪些法律规定,将承担哪些严重后果?
 
  一是承担行政后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承担社会后果:作出处罚的机关将行政处罚决定上传“信用中国”平台后,违法使用人将承担为期一年至三年的信用惩戒后果,对个人征信将造成一定影响。
 
  三是承担刑事后果:机主或驾驶人为了让拖拉机能投入使用而主动、积极伪造、变造牌证的,将承担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法律后果,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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