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明确农机购置累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 2024/2/21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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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农机购置累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做好新旧补贴政策衔接,经研究,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决定明确农机购置累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226号)规定的农机购置省级资金累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4年中央资金补贴政策暂按现行规定继续实施。2024-2026年新一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台后,将按程序研究制定和发布省级累加补贴政策。
二、请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购机者及时申请办理累加补贴(购机发票日期应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稳定购机者预期,并严格做好补贴机具核验,确保补贴工作规范落实到位。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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