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2024年工作要点
- 来源:新疆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 2024/3/1 9: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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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2024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全面做好农机化工作,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2024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安排部署,坚持党建引领,落实“两个统筹”,以“扩面积、优结构、攻单产、提产能”为目标,以“两全两高”为着力点,以“两融两适”为路径,加快农机装备补短板,推进粮棉油、畜牧水产养殖、特色林果及设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不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安全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高质量完成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任务,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为引领,锚定建设农业强区目标,坚持以粮食安全为重心,聚焦粮、棉、油大面积单产提升及棉花稳产增产,强化农机装备补短板,推进农机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农机产品质量可靠性逐年增强、高效智能适用技术装备应用进一步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应急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农机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区农机总动力稳定在2600万千瓦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农林牧渔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3%以上,主要农作物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棉花收获、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特色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机械强农”保障粮食安全和棉花稳产增产。推动粮食作物机械化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熟化定型,全面提升粮食生产耕、种、管、收、储全程机械化质量水平,重点围绕粮食高性能播种和收获减损环节,提升播种机和收获机械装备质量和性能,因地制宜开展播种机加密改造推广玉米增密种植技术应用。加强主粮作物机收减损工作的组织、技术指导、宣传培训,进一步挖掘粮食机收减损潜力。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主粮作物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着力降低粮食机收损失率。通过分流式平地机、高性能播种机、吊杆式喷雾机、采棉机等各种适用机具及技术的应用,形成棉花全程机械化生产的高效综合配套技术体系,助推棉花产业提质增效、稳产增产。指导各地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做好农机手的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农机装备处、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加快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摸清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短板装备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推进现代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做好重点机具纳入补贴工作。分批分次将分流式平地机、高性能播种机、吊杆式喷雾机、饲料传送机以及其他产业发展急需适用的自主研发、熟化定型补短板机具按程序纳入补贴。扎实做好28个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验收与总结工作,形成农机装备边研发、边熟化、边推广的新型工作机制。举办一体化项目机械集中展示,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加快补齐我区农机装备短板弱项,促进自治区农机装备制造业发展。(责任单位:农机装备处、科技和标准化处、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三)全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和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项目等方面,向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予以倾斜,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和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提升农机社会化组织服务能力和抗灾救灾保障能力。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人才培养,不断提高管理和规范化水平。围绕春耕、“三夏”“三秋”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广泛发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力量,提前做好机具检修调试和维护保养,夯实农业生产农机化要素保障。组织好小麦、玉米、棉花等作物收获机械跨区作业大会战。强化兵地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兵地融合发展。引导自治区农机合作服务联合会发挥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责任单位:社会化服务指导处、农机装备处、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加强源头管理,严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关、安全技术检验关、驾驶人考试关,全区检验率不低于82%。重要农时定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常态化开展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通过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举办全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试点,夯实基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研究大型工程机械车载控制终端安装推广应用模式,抓好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做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五)加强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重点围绕促进粮棉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收获高效低损,推动绿色发展以及智能复式高端农机装备,制定我区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策实施导向作用,按照控范围、降定额的总体要求,优化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结构,持续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各地在自治区补贴方案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符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的补贴范围。突出应用导向,开展数据采集和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安装应用,探索实施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方式,把作业量作为核验和购置与应用补贴分步兑付的前置条件。加强农机创新产品纳入补贴,做好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和成套设施设备纳入补贴试点工作。强化监管,提升服务效能,严查补贴违规行为,严格投档等关键环节审核管控。加强资金监管及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补贴办理信息化程度,推进全流程线上办理,组织开展补贴工作第三方核查及补贴产品现场验证,做好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持续支持绿色农机发展,落实国家环保政策,严控国三产品继续申办补贴。组织实施好农机报废补贴工作。(责任单位:农机装备处)
(六)做好农机标准化工作。积极引导各地总结归纳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成果,形成适合我区农业机械化生产的作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做好农机领域地方标准征集、评审、申报等工作的同时,支持、引导和鼓励各地运用各种方式在农机人才培训、农机化生产实际当中加强对相关标准的宣贯与运用。2024年推荐报送10个以上农机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完成2023年立项的5个标准送审稿审定报送工作。指导自治区农机标准化委员会工作。(责任单位:科技和标准化处、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七)提升农机鉴定服务效能。按照《加快急需急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指引》,开辟“绿色通道”,形成产品目录,采取随时申请、优先受理、快速发证等工作措施,依法依规实施鉴定,重点保障粮、棉、油、畜牧水产养殖、特色林果种植等机械的推广鉴定。充分发挥农机试验鉴定的评价推广作用,加快农机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全年完成推广鉴定100项以上,组织开展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20项以上,完成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畅通质量投诉渠道,坚持属地管理,依法受理投诉事项,调解质量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八)加强培训提升农机服务水平。围绕“推动大面积提高粮食单产”要求,指导各地根据不同季节农业生产实际,面向各级农机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充分利用行业部门自身、大中专院校、农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农机生产企业、推广示范基地等优势,以集中培训、现场实操、线上线下、专题讲座与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多种方式,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农机化培训工作,完成全区农机人员培训45万人次以上。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农机化管理干部、技术骨干和农机高素质农民培训,组织举办农机管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统计、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培养更多的行家里手。(责任单位:科技和标准化处)
(九)办好“2024新疆农机博览会”。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和自治区自贸试验区建设,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发展格局,与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共同主办2024新疆农机博览会,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合作的平台,加快新疆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党建引领,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农机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五个好”党支部、“四个合格”党员队伍建设,突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四下基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农机化调研,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对已定下的事持之以恒,一锤接着一锤敲,一项接着一项推,力争干一件成一件。(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处室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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