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第八批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来源:内蒙古农牧厅
2024/4/15 11:24:48
18638
导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要求,部分盟市上报了承担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
  【农机网 通知公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要求,部分盟市上报了承担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公告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4月7日

 

 

热门评论

上一篇:内蒙古关于对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和恢复部分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

下一篇:浙江省关于农机投档相关事宜的提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