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广西全区存量变型拖拉机已清零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5/15 8:44:24
12103
导读:截至2024年3月31日,全区注册登记10年及以上年限的小型多功能拖拉机(以下简称变型拖拉机)已全部依法注销、存量为零。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全区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的通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文件要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等规定,全区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截至2024年3月31日,全区注册登记10年及以上年限的小型多功能拖拉机(以下简称变型拖拉机)已全部依法注销、存量为零。
 
  自2024年3月31日起,凡悬挂“桂”开头的拖拉机号牌,使用广西区内核发的拖拉机行驶证,且登记为“小型多功能拖拉机”或“多功能拖拉机”的变型拖拉机,均属注销作废牌证或假牌、套牌、假证车辆,为无效牌证,不得再投入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后果,由变型拖拉机所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4日

热门评论

上一篇:关于举办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实务技术培训班(2024年第一期)的通知

下一篇:《2024年河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第一批)》发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