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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4/7/11 9: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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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机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仍符合现行鉴定大纲要求的,实行注册管理。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注册工作,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规定,依据《关于做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4〕6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机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仍符合现行鉴定大纲要求的,实行注册管理;不再符合鉴定大纲要求的,证书失效。
 
  二、获证生产者按以下要求进行自查:
 
  1.推广鉴定: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和总站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产品与现行推广鉴定大纲的符合性确认方法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4〕89号)规定进行自查;
 
  2.专项鉴定:专项鉴定大纲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认;发生变化的,不予确认。
 
  三、符合确认要求的,在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在甘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http://36.134.73.89:13888/appraisal_font/portal/appraisal/portal/index)提交注册申请,按照规定要求提交注册申请材料,下载证书注册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上传,并邮寄一份纸质证书注册申请表至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四、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对注册申请进行审查。注册确认方式为直接确认的直接受理申请。注册确认方式为材料审查确认和现场审查确认的,在接到申请后安排项目组进行注册确认,获证生产者需根据自查情况及时向项目组提供相关材料。注册确认方式为不予确认的,不受理确认申请。
 
  五、配套柴油机的农机产品应达到国四排放要求,并于证书到期前6个月完成国四产品变更确认,提交注册申请时,证书中全部产品型号应变更为国四产品,否则不予受理注册申请。
 
  六、获证产品如发生变更需要确认的,应先提交变更申请且取得变更确认报告后再提出证书注册申请。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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