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 来源: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 2024/12/21 9: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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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农机鉴函〔2024〕13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规发〔2024〕3号)等相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投档产品范围为山西省农业农村厅通告的《山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中的产品,后续其他批次补贴额一览表发布后,投档工作同步开展,不再另行通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有变化的以最新通告为准。
已纳入我省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且所属品目档次名称、基本配置参数与2024年第一批一览表没有变化的有效产品,其补贴资质继续有效,无需重新投档,详细情况登录“山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2021-2026)”查询。分档名称及基本配置参数发生变化、企业名称变更、产品信息发生变化、证书到期换证或重新注册等产品需要重新投档。分档名称及基本配置参数没有发生变化,不需要重新投档的品目见附件1,分档名称或基本配置参数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投档的品目见附件2。
二、投档产品要求
1.常规机具
常规机具必须是投档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中的状态应显示为有效,申报的品目应与公布的获证产品所属品目一致。
2.农机创新产品
农机创新产品分专项鉴定产品和农机新产品,相关产品补贴额一览表公布后,具体投档要求另行通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
1. 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相关产品;
2. 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尚未恢复补贴资格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
3.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
4. 在山西省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
5. 其他不符合投档条件的情形。
四、投档注意事项
1. 山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采取电子投档,常年开放受理,不接受书面投档申请,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自主登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网址:http://td.sxwhkj.com)进行投档,投档流程参照投档平台操作手册。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对投档产品分批次进行形式审核、公示,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进行通告,通告后导入补贴系统,企业即可登录补贴系统进行补贴产品办理事项,首次登录补贴系统,账号和密码与投档平台一致。相关信息登录“山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查询。
2. 企业应仔细阅读本通知及《山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分档、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及备注栏中的内容,认真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的所有资料要求文字清楚、图片清晰,投档审核有关的技术参数以鉴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检验)报告等为准,鉴定大纲允许自主变更的技术参数依照企业上传提供的自主变更文件。产品照片需正前、正后、正左、正右四张照片;铭牌图片须上传铆接固定在机具上铭牌的图片;若有参数配置等补充证明文件,请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生产企业填报的产品信息应与鉴定证书、检验报告、自主变更文件等一致,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不得超范围投送产品、低档高投,随意提高或降低产品所属档次投档,填报投档参数时,应填报相关报告中的设计值,报告中相关参数为范围值的,则以范围值下限填报相应档次。请各生产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经确认无误后再上报,避免出现人为因素导致投档不通过甚至违规的情况。
3. 对于已导入补贴系统的产品,投档信息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投档,企业可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获得授权后进行申报。
4. 投档企业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通过投档平台上传《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书需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人,须有企业委托书)签字或印章、填写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使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上传至投档平台,上传的自主投档承诺书日期需在本通知发布日期之后。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化时,2024-2026年自主投档周期内不需要申请更换企业承诺书。
5. 从严整治不实投档行为,对超范围投送产品、低档高投等造成品目和档次错误的,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多次或重复发生提供不实投档资料违规行为的农机生产企业,按有关规定从重或加重处理。由于投档产品信息不实、虚假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纠纷由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五、联系方式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鉴定部
联系电话:0351-6285109
邮箱:sxnjjdzjds@163.com
技术支持: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056-0569转2
邮箱:sxwh666@126.com
附件1山西省2024年分档名称及基本配置参数没有发生变化的品目.xlsx
附件2山西省2024年分档名称或基本配置参数发生变化的品目.xlsx
附件3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doc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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