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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农用无人机补贴方案,最高可补贴14400元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5/1/15 14: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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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农机网 补贴动态】 随着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领域扩展深化,农用植保无人机喷施作业的高效性和安全性进一步凸显,在快速群防群治、自动植保作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推进河南省农业植保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具体补贴详情如下: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以下简称 “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购机者在申请补贴时,须就实名登记、操作证书、农机保险、作业信息传输、购机行为真实性等签署承诺书。
 
  补贴标准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 《河南省2024-2026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资金来源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补贴机具条件
 
  纳入补贴范围内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和生产企业条件须符合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国令第761号)相关要求。机体须标注产品类型以及唯一产品识别码等信息;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对购机者(或者机手)进行培训和考核。
 
  (二)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评估技术标准: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其他要求应符合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 〔2017〕10号)有关规定。
 
  (三)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需建立有智能化管理平台,能够对其产品的作业飞行实行远程实时监测、安全管理,且该平台已直接或间接接入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并能够将定位等相关作业信息传送到指定的省级信息平台。
 
  (四)所申请补贴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需完成1000亩年度最低作业面积 (不区分机型档次)。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 (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申领承诺书》 后,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具体操作流程参照 《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执行。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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