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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羽人快讯】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须实名登记!

时间:2017-05-24      阅读:886

   *16日宣布,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并将于18日上线运行,6月1日正式对质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同时正在建立无人机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自2017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对于在2017年6月1日前购买的民用无人机,其拥有者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如此放“大招”的背景是什么?据悉,近期,无人机“黑飞”威胁民航安全事件频发。据中国*方面介绍,仅今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就发生12起无人机违法违规运行威胁民航安全事件,其中7起造成航班调整、避让、备降、延误。

 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无人机市场规模年均增速达到50%以上。在市场爆发式增长的同时,相关监管急需加强。



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持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无人机拥有者需要登记:

(1)拥有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和法人姓名;

(2)个人登记: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3)单位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4)和电子;

(5)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6)使用目的。

 

信息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给出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并发送到登记的。二维码系经过加密的*识别二维码,无人机拥有者需要将登记号和二维码打印后粘贴到无人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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