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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公布:每台补贴15000元!

时间:2019-02-15      阅读:1015

   近日,吉林省农委发布《关于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试点面向全国植保无人飞机制造商,由植保无人飞机制造商自主向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出参与吉林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申请;另外,对购置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单机补贴额为15000元,单机补贴额度根据情况,实行年度调整。

补贴政策解析

一、试点任务

   建立由植保无人飞机制造商自主负责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推动植保无人飞机的规范应用和技术发展。

二、试点区域

   试点面向全省所有县(市、区),根据各县(市、区)意愿开展。

三、补贴标准

   对购置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单机补贴额为15000元,单机补贴额度根据情况,实行年度调整

四、资金规模

   2018年全省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各试点县(市、区)补贴资金规模,由省根据全省申报情况,统筹考虑,综合确定。

五、申报流程

   植保无人机制造商提交补贴申请获得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补贴对象方可申报补贴。补贴对象在申报补贴时应提供购机环节材料(如购机合同、发票等)、作业合同、作业量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对上述相关资料及其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各试点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区别不同购机者,自主确定植保作业量控制规模和补贴资金延后兑付时限。*门在完成对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审核后,及时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六、对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机暂不予补贴),并符合下列条件:

   1.应拥有1名以上(含1名)经试点产品制造商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

   2.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

   3.已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实名登记其单位名称、有效证件号码、移动dian话、电子you箱、产品型号、产品序号、使用目的及在植保无人飞机上粘贴登记标志。

   4.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5.已完成50公顷以上规模的植保作业量。

   6.使用植保无人飞机开展经营性飞行作业活动的,应当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七、对无人机的要求

   1、空机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载药量10升及以上

   2、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大飞行半径不超过1500米。

   3、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wei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

   4、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能够做到经密钥连接后方可作业飞行。

   5、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6、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鉴定证书

   7、固定标有永jiu性产品铭牌和wei一身份标识编码。

八、对无人机制造商的要求

   1、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能够对其产品的作业飞行实行远程实时监测、安全管控,且该平台按照*要求已直接或间接接入无人机云交换系统

   2、拥有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有较强的培训师资力量,能够对其产品操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飞行常识、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药技术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考核。

   3、提出申请试点的植保无人飞机制造商,应在“*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其产品的名称、型号、大起飞重量、空机重量、产品类型、无人机购买者姓名和移动dian话等信息。

   另外,根据近日省农委与省*联合下发的《吉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补贴很有可能采取“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补贴资金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据实结算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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