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林业机械纳入补贴范畴
- 发布时间:2013/7/30 1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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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等5个县市林业局负责人、山东华盛农业药械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代表和省农机局、省林业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来自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等地的林业机械生产企业代表介绍了各自林机产品的种类与在浙销售情况;建德、安吉、开化、临海、龙泉等林业机械应用较为广泛的县市就林业机械的需求和应用情况进行了交流。省农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当前浙江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并就企业申报浙江省农机推广目录的政策与程序进行了解读。
推广使用林业机械,是提高林业生产工作效率,实现节本增效,建设现代林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林业机械化已成为未来全省林业生产的一个发展方向。当前,浙江省林业生产机械应用正处于起步阶段,将把割灌机、油锯、高枝锯、中耕除草松土机、挖树机等林农应用广泛、增效显著的林业机械首先纳入省农机补贴范畴,并将根据林业生产的实际,积极争取扩大农机补贴范围,促进企业研发与生产实际的紧密结合,争取更多高质量的林业机械广泛应用与林业生产,实现林业增效和林农增收。
目前,快速发展的林下经济,成了林农增收的主要途径,林产业的发展也为林农提供了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然而,我国生态安全状况依旧不太理想,生态脆弱地区总面积已达国土面积的60%以上,生态状况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盼。
(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