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 发布时间:2014/1/8 14: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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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国家安排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17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000万元,省级资金700万元)。今年我省全面实行了“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经过一年的实施,不仅调动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而且有效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府重视,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我厅制订印发了《青海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各县为认真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成立了由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局、农业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并下设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或农机管理站。
(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到实处。各县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登记,实现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了补贴过程阳光操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规范程序,狠抓落实。各地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发布公告,将补贴政策、补贴资金规模、相关文件、操作程序、、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今年各地更加注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主要采取以召开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专题会议,利用广播电视、各种农技、农机培训、展板宣传、张贴《通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使农户对所购机具补贴政策的认知度达到95%以上。
(五)做好购机补贴的服务工作。通过对农机户调查了解,办理购机补贴的工作人员,都能做到热情接待、解释明白、耐心细致,及时办理申请手续,没有出现“吃、拿、卡、要”和强制性推荐农机具的现象。
(六)农财两局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年初省农牧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举办了三期由120多人参加的培训班,就“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工作程序等进行了全面的培训,明确了各自的任务和职责,为全年实施新的程序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各县工作经费都得到了落实。
(八)结算情况。平安、乐都、大通等县结算均在10次以上,结算进度比较快。都兰、门源、循化等县结算进度比较慢。
2013年对13大类44个小类155个品目的农业机械进行补贴,比去年增加3个小类。启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软件系统,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全省通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新购各类农机具39219台,受益农户19065户,拉动农民投入购机资金2.3亿多元。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制度建设情况
我省先后制定了《青海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青海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制度》、《青海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青海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并且省和各市州,各市州与所属县签订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进一步规范了各级从使农机补贴工作人员纪律。
(二)重点工作情况
1、补贴机具、补贴对象、补贴经销商确定情况
补贴机具根据我省情况对通用类中部分机具进行了取舍。地方补贴产品由各代理商或生产企业申报,省购机补贴领导小组随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后,对符合条件要求的进入地方补贴目录;补贴对象的确定,按照符合条件先来后到的原则,公示满7天无异议后进行补贴。
2、信息公开情况
为了做到公平、公正,将《青海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分别在《青海日报》上刊登和农牧信息网上发布;经销商名单、补贴产品目录等在青海农牧信息网公示。
3、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制定印发了《青海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县也按要求制定方案。印发青海省农机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并不定期进行检查执行情况,做到了警钟常鸣。
4、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印发了《青海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各县也按要求制定了方案,省农机局2013年在经常监督检查各地补贴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监察、财务、农机三家参加的两次重点督查。抽查覆盖了全省8个市州,重点抽查了19个县,占实施县的50%,每县抽查购机户10户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多数县对购机户也进行了回访,了解机具使用等情况。
5、投诉处理情况
省上受理一起,已圆满解决。各县受理的投诉案件经过与经销商及时也都解决,做到了农牧民满意。
三、取得的成效
1、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持续高涨,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中型、高性能的动力机械,多功能、复合式的作业机械不断投放市场,小型、低水平机械逐步退出农业生产。
2、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步伐。青海省农机购置领导小组围绕全省农牧业作物结构调整重点,对新技术、新机具用省级补贴资金叠加补贴,如免耕播种机、微耕机、深松机、马铃薯种植和收获机等机具,补贴比例由30%提高到50%。引导农民购买的重点向*适用、性能安全、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通过土地流转、订单式机械化服务等方式,开展马铃薯机械化作业服务。今年,全省马铃薯机械化种植、收获面积均已突破18万亩,马铃薯生产机械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3、促进了草产业和设施农业的发展。海南州贵南县通过购机补贴购置牧草收割加工机械67套108台,牧草免耕施肥补播机12台、联合整地机4台、深松机6台、旋耕播种机12台,机械化收割打捆牧草能力10万亩以上。草产业不仅成为支持贵南县生态畜牧业发展及本县和周边及青南牧区抗灾防灾功能外,也是新的经济增长点、牧民增收的一条重要渠道,更是农牧业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草产业正以其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势而得到人们的关注,逐渐成为新形势下新兴的朝阳产业。截至目前,贵南地区已建植多年生人工草地28.3万亩,每年种植燕麦6.4万亩以上,地区人工草场饲草总量达1.2亿公斤。
4、催生壮大了一批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由于享受到农机具购置补贴,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壮大。促进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购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为当地农户积极开展代耕代收服务,呈现出政策扶持、政府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共享、提率的农机服务新路子。目前,全省现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有77家。
5、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更多的渠道。近几年,由于受农村劳务输出的原因,购机农民积极开展农机作业服务,不仅减轻了劳动强度,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的实际,而且实现了农机户创收增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如:海东市民和县西沟乡张富权购置的联合收割机在本县域内完成小麦收割面积320亩,玉米收割面积180亩,实现创收35000元,纯利润15000元。西宁市湟中县鲁沙尔镇阴坡村李有延购置的1台90型和110型脱粒机,主要在鲁沙尔镇地区进行脱粒作业服务,作业1个月,纯收入达6000元。
三、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一些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农机产品如*的大中型联合收割机、*的割草机、牧草打捆机等机械等价格高,作业周期短投资回收慢。建议增加补贴比例。
(二)农机合作组织的出现和蓬勃发展,对于大型农业机械、农业工程机械的购置需求相应增加,大型农业机械对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具有显着推动作用。建议补贴额度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三)目前农机大户与农业合作社等成为以小型换大型机械为主要目的购机主体,多数以自筹为主,而新购机的单个农户易出现资金缺口。建议引导厂家实行贷款消费,金融部门给予一定比例、适合期限的贷款支持,从而解决目前资金筹集困难的问题。
(四)补贴资金不能*农牧户购机补贴的需要。建议今后继续加大补贴资金的投入。
(五)购补工作量大面广,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议中央在补贴资金中对欠发达地区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强化监督管理,实施阳光操作。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要求落到实处。合理确定补贴额,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
(二)突出补贴重点,主动公开信息。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项目的引导作用,重点补贴大中型动力机械、玉米收获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马铃薯种植、中耕和收获机械、设施农业机械和秸秆综合加工机械。扶持对象重点向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及农机科技示范点、新农村示范点倾斜。
(三)加强购机引导,科学调控结构。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要通过政策实施,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快速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落后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保障资金投入,保证政策实施。省级财政在目前投入的基础上每年增加30%以上,争取市、县财政逐年增加用于地方补贴资金。督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
(五)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发展环境。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面和群众认知度,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中的重要一项,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政策扶持和发展导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加速了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拉动了农机工业的发展,推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同时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真正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需要。因此,坚持不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会带来越来越多的福利,其效果也会在补贴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愈加增大。
(来源:青海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