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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关于启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电子证书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26/9/4 9: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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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次启用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电子证书包括:2026年9月1日起,由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核发、换发、注册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证书。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启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电子证书的通知
 
吉农机管字〔2026〕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及省政府关于推行电子证照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的启用范围
 
  本次启用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电子证书包括:2026年9月1日起,由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核发、换发、注册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证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电子证书加盖“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鉴定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6年9月1日前已发放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二、电子证书的获取与查验
 
  (一)企业获取。获证企业可登录“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https://ypt.jlnongji.cn:9019/Index),在“项目申报—已完成”栏目中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和证书信息二维码,电子证书为PDF格式。
 
  (二)公众查验。社会公众可登录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http://202.127.42.49:8080/nongji/front/main/serach.do),输入证书编号进行在线查验证书信息,验证证书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有关说明
 
  (一)各农机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行电子证书的重要意义,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等办法条例管理和使用电子证书,及时下载、妥善保管电子证书文件,确保证书信息安全。
 
  (二)严禁伪造、变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电子证书,严禁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证书,严禁利用电子证书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在电子证书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联系。
 
  联系人:张继佳、叶欣
 
  联系电话:0431-87974472 0431-87990471
 
  特此通知。
 
  附件: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电子证书样式
 
  2.企业获取电子证书和证书信息二维码指南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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