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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小型收割机“优机优补”机具评价的通告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9/4 9: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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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告》,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https://td.sxwhkj.com/),在“谷物联合收割机”品目的“小型收割机(优机优补)”档次提交材料,其中(二)至(八)材料在产品信息“其他证明材料”中提交。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小型收割机“优机优补”机具评价的通告
 
(2026年27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及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实施方案,现就开展小型收割机“优机优补”机具评价通告如下。
 
  一、优机的基本条件
 
  参与小型收割机“优机优补”机具评价的基本条件为:
 
  (一)机具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且证书为有效状态。
 
  (二)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符合《福建省小型收割机优机优补补贴额一览表》(详见附件1)中相关要求。
 
  (三)机具作业可靠、区域适用、用户认可。
 
  (四)生产企业有自有厂房或租用厂房,有生产设备、有纳税、有缴交职工社保。
 
  (五)生产企业2021年以来未出现较重或严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
 
  (六)生产企业在信用中国中没有严重失信数据。
 
  二、提交的材料
 
  生产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我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告》(http://nynct.fujian.gov.cn/ztzl/fjsnjgzbtxxgkzl/
 
  zhyw/202503/t20250304_6771841.htm)所规定的有关材料。
 
  (二)生产企业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或农机化)部门出具的厂房、生产设备的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2)。
 
  (三)2023—2025年完税凭证(税务部门出具)。
 
  (四)2023—2025年职工社保缴费佐证材料(社保部门出具)。
 
  (五)生产企业2021年以来未出现较重或严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等事项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六)目前仍在作业使用的机具清单和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4)。
 
  (七)从信用中国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八)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产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
 
  三、评价程序
 
  (一)生产企业提交材料。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告》,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https://td.sxwhkj.com/),在“谷物联合收割机”品目的“小型收割机(优机优补)”档次提交材料,其中(二)至(八)材料在产品信息“其他证明材料”中提交。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
 
  (二)开展初审。对生产企业提交的材料及机具条件、生产企业条件等进行审核。
 
  (三)演示评价。对初审通过的机具开展现场演示评价,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损失率、漏割率、含杂率、机具作业情况等。
 
  (四)实地调查。对机具的可靠性、用户使用情况、售后服务、用户满意度等开展实地调查。
 
  (五)综合评分。根据生产企业条件、现场演示评价结果、实地调查结果、成本效益评价结果等对机具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
 
  (六)公示公告。对外公示综合评价得分结果和拟列入优机的机具(综合评价得分达到65分且排名前70%的机具)。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对外公布优机补贴机具。
 
  政策咨询电话:0591-87566707,投档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400-056-0569转2。
 
  附件:1.福建省小型收割机优机优补补贴额一览表
 
  2.生产企业拥有厂房、生产设备情况(模板)
 
  3.相关事项承诺书(模板)
 
  4.目前仍在作业使用的机具清单和佐证材料(模板)
 
  5.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产品承诺书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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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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