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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6年批农机推广鉴定结果公示

来源:山东省农机鉴定站
2016/11/1 10: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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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大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38种产品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1);经审核,3家企业的16种产品符合换证要求,拟换发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鲁农机鉴定函字〔2016〕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大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38种产品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1);经审核,3家企业的16种产品符合换证要求,拟换发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相关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6年11月7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sdnjjdz@163.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科技科。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反映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侯少丽,联系电话:0531-83173611,电子邮箱:sdnjjdz@163.com,传真:0531-83173611。通讯方式: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邮编:250100,收件人:科技科。
  
  附件:
  
  1、山东省农机推广鉴定审核通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
  
  2、山东省农机推广鉴定审核通过换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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