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通启用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 来源: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2017/3/1 10:08:16
- 19822
关于开通启用2017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通知
陕农机办函〔2017〕14号
各有关单位:
2017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IP地址:http://113.140.78.198:801)即日起开通启用。为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部门
新版系统实行管理操作实名制,所有管理、操作人员必须采用实名开通系统用户。市、县级管理、操作用户必须设置AB岗(每个岗位设置两名工作人员),县、镇(街)管理、操作用户的开通与变更需向市级部门备案。各级管理、操作用户使用2016年辅助管理系统对应角色的登录账号、密码,操作使用新版系统。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登录新版系统后,要抓紧开展系统设置、资金分配、区域设置等工作,组织辖区内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进行登录操作、授权镇(街)。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将财政部门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妥善的方式送达。新版系统的操作说明详见系统帮助(登录新版系统后台首页点击下载),补贴实施各操作流程所用表格以系统内生成的表格为准。
二、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自主归档产品信息正式公布后,即可点击新版系统“生产企业登记”模块进行注册(2016年辅助管理系统内补贴产品未封闭的生产企业无需注册,使用2016年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新版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账户和密码将发送至企业注册邮箱(推荐企业使用126或163邮箱接收)。
生产企业登录新版系统后,须认真阅读系统内发布的新闻通知及系统帮助,按要求上传生产企业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1),填写完善补贴产品及经销等信息(2016年辅助管理系统内未封闭的补贴产品信息均已导入新版系统,仅自带动力的产品,须生产企业重新完善配置参数和发动机信息),准确上传补贴产品的出厂编号、铭牌照片(自带动力的产品还须上传配套动力的铭牌照片及相关信息,具体品目见附件2)、人机合影及销售发票(票面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生产企业名称,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及发动机编号等信息。购机者申办补贴时必须明确相关信息“已上传”系统)等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2016年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即日起停止录入申请信息,已录入的申请信息按照相关规定继续走完后续流程,补贴结算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二)生产企业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中、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在新版系统内及时、准确的录入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确定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并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对经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级用户都要认真遵守新版管理系统操作规程,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咨询电话:029-62822221,传真:029-62822203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2月28日
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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