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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农机维修网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通知

来源:山东农机化
2017/8/23 11: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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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确保全省农机维修指导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机维修市场秩序,消除农机维修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和减少农机维修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3号)和省农机局《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农机安字[2017]16号)的要求,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机维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农机修配管理站(科):
 
  为确保全省农机维修指导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机维修市场秩序,消除农机维修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和减少农机维修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3号)和省农机局《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农机安字[2017]16号)的要求,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机维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全面排查治理农机维修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农机维修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农机维修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实现全省农机维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导检查范围
 
  全省各级农机维修网点、各级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
 
  三、督导检查内容
 
  (一)农机维修安全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二)农机维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三)农机维修网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农机维修安全舆论宣传情况。
 
  (五)农机维修安全应急处置及保障情况。
 
  (六)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督导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市于8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改,要求各县必须对县域范围内所有农机维修点普查,各市对重点县(市、区)进行抽查,原则上不少于各市总县数的30%,各市于8月底前将排查情况汇总后报省站,省站适时进行抽查。
 
  附件:农机维修网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表.doc
 
  山东省农业机械维修指导站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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