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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告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19/8/30 8: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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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做好本市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农机网 通知公告】 为做好本市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投档条件
 
  1.产品范围。按照《2018年度市级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进行投档(详见附件1)。
 
  2.产品资质。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
 
  (1)产品出厂合格证;
 
  (2)产品执行标准;
 
  (3)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以上资质第(1)(2)项为必须提供项;第(3)项如产品涉及强制性或已发布国家标准的则为必须提供项,否则为选择性提供项。
 
  被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还未恢复的、国家质检部门产品质量抽查中产品不合格的农机产品不得投档。
 
  二、投档流程
 
  1.我市采取网上投档的方式,各有关企业登录网址“http://td.sxwhkj.com/”进行注册,上传承诺书(见附件2),按照系统提示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2.投档系统长期开放,各生产企业可随时登录系统投档。我局将采取分时段审核投档产品的方式,对符合要求的投档产品分批次公示公告。
 
  三、相关要求
 
  1.生产企业对所提交的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企业产品的补贴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企业务必谨慎进行投档操作。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必须在投档系统里提交所上传的信息,未提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信息一旦提交,企业不能自行修改。投档结束后,企业可登入系统查看系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对经审核退回的产品按系统提示原因进行修正一次,再次未通过的产品不进入该批分类归档。
 
  3.生产企业、产品名称、机具型号等内容必须与相关资质证明完全一致,且资质证明内容须能够印证所投档次要求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对不能明确界定产品类别、档次的不予归档。
 
  4.政策咨询电话: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010-59198682;北京市农业农村局010-82078414;投档系统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351-7631342。
 
  附件:
 
  1.2018年度市级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2018年度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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