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四川省关于评定第十一批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9/9/19 8:43:06
14468
导读: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下,各地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评定机制,积极推进我省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99533个,比上年末增长11.5%,入社成员416.8万户,比上年末增长3.9%;带动农户654.5万户,入社成员和带动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51.8%。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水利(水务)局、林草主管部门、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供销社: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下,各地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评定机制,积极推进我省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99533个,比上年末增长11.5%,入社成员416.8万户,比上年末增长3.9%;带动农户654.5万户,入社成员和带动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51.8%。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农业〔2014〕80号)要求,在县、市两级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10个部门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农民合作社进行了联合会审,评定蒲江县雀红茶叶专业合作社等300个农民合作社为四川省第十一批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希望被评定的农民合作社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我省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支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在不同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和示范样板,农民合作社不断创新经营机制,不断规范组织行为,着力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9月17日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四川省第十一批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单.doc

上一篇:河北省关于对山东瑞科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联动处理的通知

下一篇:2019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指导意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