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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开展2019年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农机产品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19/9/29 8: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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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我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农机产品管理,规范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 2018年第3号令)和《江西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赣质兴省〔2019〕3号)有关要求,省农机化处决定对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部分农机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机网 通知公告】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加强我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农机产品管理,规范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 2018年第3号令)和《江西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赣质兴省〔2019〕3号)有关要求,省农机化处决定对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部分农机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在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产品结构参数变化应符合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及相应农机试验鉴定大纲的相关规定。
 
  (二)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三、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对象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由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组,保证每次参与监督检查人员为2-3人。
 
  二是要规范检查行为。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前必须签订《监督检查员承诺书》,工作中应坚持科学、公正、、廉洁的原则,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准确记录检查结果,不得向被监督检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要做好情况汇总和资料归档。全部工作结束后,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要及时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形成报告,并于 10月30日前上报省农机化处,并做好《监督检查员承诺书》、《监督检查报告》和相关记录材料的存档工作。
 
  联系人:熊建兵,电话:0791-86214241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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