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试验鉴定工作的通知
-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 2019/9/29 8: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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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通知公告】农机鉴〔2019〕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各专业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鉴定站: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对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给作出的全面部署,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农办机〔2019〕11号),要求加快生猪生产农机装备的试验鉴定,增加生猪生产农机装备供给。各鉴定机构要强化大局意识,围绕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生猪生产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强规划布局,把生猪生产农机装备的试验鉴定工作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特事特办,积极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调查生猪生产农机装备鉴定需求。对生猪生产各个环节所需农机装备及技术标准的发展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相关农机装备的鉴定需求,明确本省区域内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试验鉴定重点和目标。
二、加快制修订生猪生产农机装备鉴定大纲。针对生猪生产关键环节所需农机装备,要结合已发布实施的推广鉴定大纲情况,积极申请重点农机装备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任务;根据本省实际需求,推动相关农机装备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工作,畅通鉴定渠道。
三、大力提升生猪生产农机装备检验鉴定能力。要根据本省区域内生猪生产农机装备的鉴定需求,有重点、有步骤、多渠道地加强生猪生产农机装备的鉴定能力建设。加大仪器设备的投入,加强相关鉴定技术的研发,及时将具备鉴定能力的农机装备纳入本省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对具备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能力的农机装备,要积极申请能力扩项确认,为承担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工作创造条件。
四、积极实施生猪生产农机装备鉴定任务。要对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范围内的生猪农机装备的鉴定申请敞开受理,优先安排,打破区域壁垒,对省内外农机企业的申请一视同仁,并协调安排好鉴定任务,加快鉴定实施,及时公布鉴定结果,切实推进生猪生产机械化发展。
请各鉴定机构对本单位开展生猪生产农机装备的试验鉴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并填写附表,于11月30日前报送总站科技外事处。
联系人:刘 博 张传胜
电 话:010-59199021 59199022
传 真:010-59199023
E-mail:kjch@camtc.net
附表: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试验鉴定工作情况调查表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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