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关于举办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宣贯培训班(期)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推广总站标准技术处
2019/9/29 8:48:40
19462
导读:为贯彻落实新制定的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切实加强农机试验鉴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和水平,根据总站2019年培训班计划,我站定于10月下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期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宣贯培训班。
  【农机网 通知公告】农机鉴〔2019〕111号
 
  各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新制定的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切实加强农机试验鉴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和水平,根据总站2019年培训班计划,我站定于10月下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期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0月22日至23日,10月21日报到,10月24日疏散。
 
  二、培训地点
 
  荣氏酒店,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5号,电话:0471-6354760。
 
  三、参加人员
 
  各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农机鉴定员。邀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领导及部分大纲主要起草人参加。
 
  四、培训内容
 
  (一)解读《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
 
  (二)解读新制定的《自动挤奶设备》等24项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清单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请列入本期宣贯的各大纲牵头起草单位选派大纲主要起草人参加培训班,并认真准备宣贯内容,至少应包括该产品介绍、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大纲主要技术内容讲解,以解释答疑为主,每个大纲不超过30分钟。请各大纲主要起草人于10月15日前将PPT电子版发至总站标准技术处审查。
 
  (二)请各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根据业务范围选派技术骨干参加培训,并于10月11日前将参加培训班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或发邮件至总站标准技术处(传真:010-59199131;E-mail:tc201sc2@126.com)。
 
  (三)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代表自行前往培训地点,食宿统一安排。
 
  联系人:郝文录     电话:010-59199027
 
  李玮琪     电话:010-59199022
 
  附件:1.宣贯大纲清单
 
  2.期培训班代表回执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9月24日

热门评论

上一篇:安徽省关于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第二次调整)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大力推进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试验鉴定工作的通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