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18项措施部署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19/12/26 14: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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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日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自2019年12月15日起实施。
《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全面依法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提升渔业水域环境质量,全面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到2022年,浙江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创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50个以上,健康养殖覆盖率70%以上,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约1200家,水产养殖设施化率达到25%以上,推广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100万亩,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基本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优化空间布局
(一)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依法核发养殖证;建立防止违法违规养殖反弹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科学布局绿色养殖空间。逐步调减近岸港湾传统小网箱养殖,鼓励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浅海网围养殖;开展深远海养殖适宜区域调查及布局规划,探索发展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平台;全域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和水库等开放性水域保水渔业,建设一批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鼓励各地建设发展特色水产品优势区。
转变养殖方式
(一)全域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制定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县、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全域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提升行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和养殖生产核心竞争力。
(二)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技术。深入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行动计划,限制冰鲜鱼幼杂鱼等直接投喂;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广疫苗免疫、生态防控等病害防控方法;遴选推广一批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主推品种和模式技术,重点推广生态循环模式,鼓励提升与完善新型高效生态养殖技术;大力支持综合种养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推广,减少农药化肥投入和生产废弃物排放。
(三)鼓励发展集约化、设施化水产养殖。提高养殖水体增氧设施等机械化配置功率,充分挖掘养殖水体生产潜力;推广应用自动增氧系统、自动投饵机和水质在线监测等设施设备运用;支持设施建设,配置智能感知、精准管理和安全运行智能机械等设备;鼓励各地建立品牌养殖水产品品质标准,推广生态净(静)养技术。
改善养殖环境
(一)全域推进养殖尾水治理。推动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落实养殖主体“损害担责”的环保责任,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依法加强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大力推广生态净化方式,全域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在集中养殖区域探索养殖尾水设施建设、运维和监测的长效管理机制;依法开展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加强产地环境综合治理。引导广大业主建设病死养殖水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防止疾病传播;开展海上养殖用浮性材料替代试点工作,推广高分子聚合物等新型材料应用,减少浅海白色污染;指导和督促养殖业主规范收集处理养殖生产的副产品和废弃物;加强养殖水域滩涂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建立健全补偿机制。
(三)全面提升渔业水域环境质量。开展海淡水渔业资源调查,加强海域和内陆资源增殖放流与保护;充分发挥贝藻类的碳汇功能,拓展贝藻养殖;推进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重建人工藻场,净化和修复近海、港湾海域生态环境。
强化生产监管
(一)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制定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强化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加强渔业乡村兽医备案和指导,壮大渔业执业兽医队伍;完善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报体系,加强预警和风险评估。
(二)强化投入品管理。严格落实饲料生产许可制度和兽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依法规范动保产品、水环境改良剂管理;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生产、流通和使用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建立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黑名单制度;规模以上养殖主体实现“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全覆盖。
(三)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风险监测和随机监督抽查力度,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合格证制度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省规模以上养殖主体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制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完善产业体系
(一)扶持壮大水产种业。建立健全特色种类的水产原良种体系;构建现代化育种技术体系,培育推广一批优质、高效、抗逆、安全的养殖新品种。
(二)推进养殖全产业链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协调发展;以传统养殖场改造为依托,打造具有渔文化特色的休闲渔业全产业链;继续扶持区域公共品牌,引导、扶持做强做大企业品牌。
(三)强化交流与合作。鼓励海外产业园建设,发展境外、省外水产养殖及水产品加工,扩大水产品进出口贸易市场;开辟新的渔业合作项目,建立省外养殖基地等开展渔业对口帮扶。
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2年),将水产养殖业发展纳入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等相关评价体系。
(二)建立完善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扶持政策;探索金融服务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扩大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试点水产养殖小额贷款。
(三)加强技术保障,依托浙江省水产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服务团队,推出一批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
(四)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突出养殖绿色生产和尾水治理,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在保障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中,促进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本文由农机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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