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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0/5/20 10: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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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已进入2018-2020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内且状态为“未封闭”的产品,企业确定其所属档次及补贴额无误的(“自填补贴额”需调整的提交企业承诺说明进行变更),不需要重复投档。
  【农机网 热点关注】 5月19日,陕西省农机化发展中心发布《陕西省关于开展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决定常年受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并对有关事项作了通知。
 
  《通知》明确投档产品应在《陕西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以下简称一览表)品目和分档范围内。
 
  已进入2018-2020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内且状态为“未封闭”的产品,企业确定其所属档次及补贴额无误的(“自填补贴额”需调整的提交企业承诺说明进行变更),不需要重复投档。对补贴系统中涉及违规暂停封闭且档次未发生变化的产品,按违规处理相关规定处理,不需要重复投档。证书到期换证的产品需要重新投档。农业农村部和我省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额一览表等有调整的,以新公告和规定为准。

  投档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农机补贴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上述产品获证等信息均应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发布,且在有效期内。
 
  (二)植保无人飞机试点产品:应符合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发〔2018〕17号)有关要求。
 
  (三)购置补贴试点新产品:应符合《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2020年陕西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19〕71号)有关要求,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先进性方面,至少拥有实用新型发明*、整机发明*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评价证明之一;
 
  2、安全性方面,应当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明中应明确一览表中要求的基本配置和参数);
 
  3、适用性方面,应当通过我省组织或委托县级以上农机鉴定、推广、科研单位开展的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
 
  上述三项条件须同时满足。
 
  (四)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投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机具。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
 
  3、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
 
  4、列入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范围,未获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机具。
 
  5、以柴油机为动力的机具,柴油机排放标准低于“国三”或选配动力参数不符合鉴定大纲等变更要求的均不得申报。如排放标准或鉴定大纲等有调整,以新公告和规定为准。
 
  (五)其他资质采信试点产品的投档条件另行发文明确。
 
  企业投档时应注意,补贴产品投档实行常年受理、网上投送,由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的原则,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网址:http://td.sxwhkj.com,以下简称投档平台)按要求自行注册(投档成功后补贴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与投档时保持一致,请妥善保管),填写完善企业信息,并扫描上传投档承诺书。获得登录权限后,进入投档平台详细查看操作手册、投档产品参数填写说明(投档平台控制面板点击下载),按照投档平台提示及要求选择所属分档,加载或填写鉴定(认证、检测)信息、机具信息,完善产品参数信息,并上传投档机具照片(机具正前、正侧、正后和整机铭牌照片,其中轮式拖拉机还应包含翻倾防护装置侧面照片,鉴定机型包含安全架或安全驾驶室的合并上传)及相关证明资料。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陕西省农机化发展中心,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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