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是违法行为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0/5/20 16:14:56
- 35262
【农机网 热点关注】5月18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地膜回收利用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阐述了地膜残留的危害并鼓励农民朋友积极回收残膜,同时表示,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是违法行为,造成污染要接受处罚。
信中明确,残留地膜危害很大:一是危害土壤。残留地膜在土壤中会阻碍水的渗透,降低耕地抗旱能力,造成土壤板结和破坏土壤理化性状,引起土壤次生盐碱化等后果。二是危害农作物。残留地膜造成土壤肥力下降,阻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降低肥料利用,导致种子难以发芽,根系不能正常发育,终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三是影响农事操作。残膜会缠绕在农机具上或堵塞播种机,影响农事操作和播种的质量。四是影响饲草品质。残膜夹杂农作物秸秆中,影响饲草料质量和商品性,并对秸秆饲用打捆等机械化作业造成技术障碍。五是危害牲畜性命。牛羊误吃残膜后,会阻隔食道影响消化,甚至死亡。六是破坏农村环境。残膜弃于田边地头,被风吹至房前屋后、田间、树梢,影响农村的环境景观,造成“视觉污染”。
同时,信中鼓励大家要做到:
选购地膜要达标。国家对地膜产品有强制性国家标准,选购时要认清两个关键点:一是地膜厚度不得小于0.01毫米;二是每卷地膜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明显位置上标有“使用后请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字样。建议购置地膜时索要并妥善保管发货票。
使用地膜要科学。选用厚度适中、韧性好、抗老化能力强的地膜产品,采取行间覆盖措施,在不影响作物生长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地膜的田间覆盖度;优化耕作制度,通过粮经、蔬菜轮作,减少地膜覆盖。
回收地膜要积极。农作物种植前和农作物收获后,要及时捡拾残留在耕地中的废旧地膜,并将捡拾的废旧地膜及时交到有关回收网点便于再利用,严禁将废旧地膜随意丢弃或者焚烧。
后,信中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从我做起,切实履行残留地膜回收义务,减少“白色污染”,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农机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农机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