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 来源: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 2020/5/26 10: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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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 近日,由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拟定《关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关于调整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请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无锡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5月18日发布《关于调整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含江阴、宜兴)范围内道路上禁止变型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通行;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扰乱秩序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发布后,相关部门随即召开联合执法工作会议。决定建立由公安、农业农村、交通、城管等部门参加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在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既要做好《通告》宣传解释工作,又要形成严厉整治拖拉机生产安全痼疾高压态势合力,严厉震慑和打击拖拉机各类违法行为,彻底整治拖拉机安全生产秩序;
同时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对《无锡市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实施方案》(锡农机〔2018〕18号、锡财农〔2018〕38号)进行修订,将报废补贴实施截止日期从2019年底延长至2020年底,并积极引导机主主动申请报废,尽快实现全市变型拖拉机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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