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度黑龙江省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执行标准》的通知
-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2020/5/28 10:17:01
- 20853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统计局、税务局的有关统计数据和规定,现将《2020年度黑龙江省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执行标准》印发给你们。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在本标准公布前已处理结案的农机事故,仍执行原标准。
附件:2020年度黑龙江省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执行标准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5日
2020年度黑龙江省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执行标准 | ||
项目 | 类别 | 标准(元) |
农村常住劳动力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 | 全省 | 20105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人) | 全省 | 12495 |
奖金税计征起点 | 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 | 人均四个半月 |
标准工资 | ||
| | 按当地政府规定居民低生活 |
城镇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年/人) | | 保障标准执行,并随着当地低 |
| | 生活保障标准变化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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