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生产持续恢复,这两个省份财政支持措施值得一看
- 来源:农机网原创
- 2020/6/18 17: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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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编辑视角】 近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5月份全国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双双保持快速恢复势头,新建和改扩建猪场陆续投产,种猪和仔猪调运量明显增加,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生猪生产恢复好于预期。
去年以来,经过国家和地方的持续投入,目前生猪供应已趋于稳定,能繁母猪存栏已连续8个月保持增长。这些成就除了政策引导方面原因外,财政支持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今年,国家在财政上也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
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完善了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并加大了信贷支持力度。将享受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的规模猪场条件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新纳入支持范围的支持对象贴息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支持银行将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纳入可接受押品目录。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范围由辽宁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扩大到全国各省(区、市),继续支持具备生猪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
当前,随着人们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猪肉消费明显增长,生猪需求也在增加,全国生猪生产规模也会进一步扩大。除中央层面的财政政策外,近日,云南、湖北等省份也出台了具体的保障措施来加快生猪产业发展。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专业户、合作社或相关企业可以关注一下这些奖补政策。
云南省:高奖补4000元/头
对2020年新增生猪出栏30万头以上的县、市、区,省财政各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新增20万头以上的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对具备有关资质的企业2020年从育种公司引进原种猪的,省财政按4000元/头给予一次性奖补,从省外引进优良种猪的,省财政按800元/头给予一次性奖补;
在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对2020年新建存栏600头以上的种猪场和新建单栋设计存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圈舍、设施设备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省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用于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在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新增生猪产业资产性投资,纳入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鼓励投资办法奖补范围,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湖北省:规模猪场可享受贷款贴息
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在2019年8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给予贴息;
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5月31日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给予贴息;
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在2020年6月1日-12月31日期间存续贷款或新增贷款情况,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另行上报,2021年上半年经核实后发放贴息资金。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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