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今年将重点在这17个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0/8/4 14: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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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 近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表示2020年山西省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在抓好临猗县、曲沃县、太谷县、孝义市、长治市上党区5个2019年试点县中期评估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20年试点包括天镇县、浑源县、怀仁市、静乐县、宁武县、临县、石楼县、和顺县、灵石县、盂县、壶关县、平顺县、沁水县、大宁县、永和县、芮城县、永济市等17个县(市)。
文件明确主要目标为:试点县(市、区)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农民合作社组织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农户入社率明显高于本市和全省平均水平。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示范作用发挥明显,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名录库。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开展指导服务活动。
文件指出,要坚持服务带动成员、推进规范提升、创新体制机制、依法指导监督的基本原则,把握农民合作社“姓农属农为农”属性,引导其始终为成员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切实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紧紧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把规范运行作为指导服务的核心任务,把发展质量作为绩效评价的首要标准,探索整县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路径方法,树立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着力在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联农带农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探索出可复制、能推广、服水土的范例经验。更好发挥政府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作用,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确保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在试点任务上,着重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三方面12项任务开展试点。其中在拓展业务范围和强化服务功能方面,鼓励农民合作社利用资源禀赋,带动成员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引导农民合作社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循环农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制造、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农业品牌,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强化品牌营销推介。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能力建设,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生产托管,为小农户和家庭农场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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