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玉米籽粒收获机作业测评活动的函
-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 2020/9/21 8:55:57
- 17577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农机鉴推粮函〔2020〕65号
各有关玉米收获机生产企业:
为强化性技术“玉米籽粒低破碎机械化收获技术”集成推广,推进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在全国性技术玉米籽粒机收观摩交流会期间,我站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玉米籽粒收获机作业测评活动和现场作业演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主办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三)协办单位:山东省农机技术推广站、山东省农机试验鉴定站、泰安市农机发展中心。
二、活动内容
(一)作业测评:针对同一玉米籽粒收获品种,测评不同机型的籽粒破碎率、含杂率、损失率等。
(二)作业演示:黄淮海地区籽粒收获机作业演示。
三、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2020年10月8日至10日;其中8日企业报到,调试机具,9日组织作业测评,10日组织作业演示。
(二)活动地点及作物情况: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老宫官村,作物种植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1。
四、观摩人员
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领导;2020年农业农村部性技术单位人员;部分省(自治区)农业农村(农牧)厅科教处人员;玉米主产省(自治区)农技推广站、农机推广站负责人;山东省泰安市周边玉米种植大户、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等。
五、有关事项
(一)测评范围及对象: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玉米籽粒收获机,由企业自愿报名参加。
(二)测评依据:按照《DG/T 015-2019玉米收获机》中的有关规定。
(三)此次活动是玉米籽粒收获机的一次集中展示,活动情况将在行业媒体上宣传,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本活动不向企业收取测评费用。参加活动的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燃油等均由企业自备,企业相关人员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请参加活动企业于9月25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moralzjxc@163.com。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粮作机械处:王超;电话:010-59199189。
泰安市农机发展中心:孙宪宝;电话:0538-8516806;手机:18653867519。
泰安市传忠农机专业合作社(活动地点路线咨询等):薛经理;手机:13625385878。
附件:
1.作物种植基本情况信息表
2.企业报名表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0年9月18日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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