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多项扶持政策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0/10/31 1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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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184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支持的建议作出了回复。
农业农村部表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国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论大小基础设施建设同等对待:
一是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农业农村部指导地方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时,积极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鼓励地方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田基础设施投入,建设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挥示范作用。
二是支持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2019年中央提出要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推动解决鲜活农产品流通出村进城“一公里”问题。在实施对象上,2020年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施,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支持在村镇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保险补贴方面,国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环节给予保险补贴同样对待:
近年来,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深入开展农业大灾保险、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等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制种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启动筹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在实施对象上,覆盖各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发挥重要作用。2019年,农业保险为1.91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向4918.25万户次农户支付赔款560.2亿元,承保和理赔户次均居第一。
国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技术推广和研发上给予补贴同样对待:
一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政策出台,2013年《农业技术推广法》修订并正式实施,为农技推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强化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推动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日益健全,人员素质持续提升,工作条件显著改善,为广大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获得农业技术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年来,中央财政每年投入26亿元,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基本覆盖了全国农业县,平均每县100万元,解决了推广工作经费长期严重不足的老大难问题;中央投入58.5亿元基本建设资金,各地配套22.4亿元,支持全国3万个乡镇推广机构建设办公用房、购置仪器设备,基本实现了办公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
二是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为加快支撑“三农”发展的重大品种、高效技术和实用模式的有效供给与推广应用,农业农村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探索农技推广新型协同推广机制,通过实施重大性农业技术集成示范计划,遴选发布一批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等要求的农业农村部主推技术,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示范推广一批重大性技术、主推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服务与产业发展、专家教授与基层农技人员有效对接,有效服务广大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金融方面,国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规模大小给予融资差别
一是创新金融产品。中国银保监会高度重视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连续多年向银行保险机构印发做好“三农”服务的通知,对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多次提出要求。如在产品创新方面,要求积极发展产业链金融,研发额度小、频度高、季节时限性较强、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色贷款产品,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农户信用保证保险贷款等银保合作产品。
二是合理调整贷款期限。2020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合理增加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供给;要求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适当予以展期、延期、续贷或调整还款付息计划。
三是推动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除注入农担公司注册资本金外,中央财政还对各地政策性农担业务给予持续性支持。2020年中央财政拨付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资金共28.65亿元。目前,全国农担机构框架基本搭建,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担保业务加快发展,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四是推动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为搭建农村金融供需对接桥梁,推动金融支农产品创新和服务落地,我部于2017年开发建设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多方位、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培训等多项服务。直报系统注册用户已达到25.6万家,认证主体已达到9.8万家,一大批金融和保险机构入驻,已成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贷款19.7亿元。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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