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农机补贴政策盘点(四):江苏、甘肃、辽宁、陕西等省份农机补贴重点
- 来源:农机网原创
- 2021/7/21 17:25:47
- 48361
【农机网 补贴动态】 针对今年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此前本网已总结归纳了山东省、河北省、贵州省、青海省、西藏、新疆、云南省、江西省等省份(自治区)各自的补贴重点(点击此处查看详情)。随着多个省份的相继发布,目前又新增了江苏、甘肃、辽宁、陕西、湖北、吉林、天津、海南等省(直辖市),本网继续为大家作了归纳整理。
江苏省:将育秧、畜牧、粮食初加工等成套设备纳入补贴试点范围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6月29日印发了《2021-2023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实施重点包括:
突出支持重要农畜产品稳产保供、突出支持农机科技自主创新、突出支持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突出提升风险防控和服务效能。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江苏省补贴范围,应补尽补;
将育秧、烘干、畜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粮食初加工机械等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加快薄弱环节、重点环节机械化成套装备的推广应用步伐。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模式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高端、复式、智能产品纳入补贴范围。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拖拉机等机具品目的补贴额。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全面推广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办理补贴,适时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喷杆喷雾机、烘干机等重点机具实施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
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提升补贴异常情形和违规行为的排查监控能力。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甘肃省:提高小麦、玉米、马铃薯等机具补贴额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7月2日印发《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实施重点如下:一是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将烘干、种子加工、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二是在补贴资质方面着力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鼓励农机创新产品通过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取得补贴资质,列入补贴范围;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式予以补贴;
三是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提升部分重点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包括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产品;逐步降低省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的补贴额,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
四是在政策实施方面着力提升监督服务效能。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继续实施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对尚不能通过农机专项鉴定取得补贴资质的创新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等给予支持,重点补贴建设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温室大棚骨架和标准化猪舍钢结构、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等。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列入补贴可以突破全国补贴范围,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通知要求执行。
辽宁省:推动水稻、粮食烘干、标准化养殖等成套设备试点工作
6月30日,辽宁省印发《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提出最大限度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推动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
实施重点上,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的先进适用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根据产业需求,逐步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积极推广使用国产北斗智能终端设备,推动更多应用“北斗+”和“+北斗”模式。推动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尽快列入补贴范围。支持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
加大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和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支持力度,提升重点机具补贴额度,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逐步降低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补贴额,部分低价值机具退出补贴范围;
全面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推动水稻育秧成套设施装备、粮食烘干机配套设施装备、标准化养殖成套设施装备等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各地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市、县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各地自定,不得占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陕西省:加大小麦玉米高端复式联合作业机具补贴力度
7月5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实施重点如下:
(一)坚持稳产保供。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加大小麦宽幅沟播“3335”与玉米增密度“5335”技术所需高端复式联合作业机具补贴力度,提高小麦、玉米的播种质量,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切实落实“藏粮于技”。
(二)坚持“有升有降”。加大对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丘陵山区机械化支持力度,提高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农机具的补贴额,对保有量过大、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逐步减低补贴额,实施“退坡”处理,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
(三)加快创新步伐。围绕“3+X”特色产业所需机具强化农机鉴定与购置补贴农机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的衔接,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加快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加快补上烘干仓储、冷链保鲜、分拣包装等机械装备短板,全面推开后整理模式;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绿色节能的自主创新农机产品及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水稻育秧成套设施装备、温室智能集成设施、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等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予以支持。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模式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
(四)强化监管效能。各市应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大力推广应用手机APP、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提升风险防控技术化手段,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进一步优化补贴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补贴异常情形和违规行为的排查监控能力,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下篇预告:湖北、吉林、天津、海南4省份新一轮农机补贴重点汇总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农机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农机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