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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农机创新产品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8/9 9:35:37
20767
导读:为有效推动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工作,现就征集农机创新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要求,为有效推动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工作,现就征集农机创新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推荐的产品应未列入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重点聚焦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化农业机械、农产品初加工等成套设施设备和集成5G、北斗、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的智能化农机装备。
 
  二、产品条件
 
  (一)填补我省农业机械化领域空白、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短板的;或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破解丘陵山区和设施农业等机械化难题有重大突破和引领作用的;或在结构、性能、功能上通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对原有产品大幅改进、显著提升的。
 
  (二)产品应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已在我省有一定应用基础但尚未开展全面推广的。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创新产品征集工作,根据本地区农业产业和农机化发展规划,认真推荐试点创新产品,按要求填报表格。
 
  请各市农业农村局汇总辖区推荐表(盖章),于8月10日前报厅农机化与数字化处,并通过浙政钉同步发送电子版。请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将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于上述期限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谭诗逸,联系电话:0571-86757578,邮箱:zjnjhc@163.com。
 
  附件:市(企业)创新产品推荐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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