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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每年将新增800万元支持轮拖累加补贴政策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2/10/11 13: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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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调研,目前青海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66.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
  【农机网 补贴动态拖拉机作为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动力源泉,在粮食作物耕种环节显得尤其重要。利益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目前全国拖拉机保有量快速增长,国家层面逐步降低轮式拖拉机补贴额。
 
  经调研,目前青海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66.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全省现装备有拖拉机25.9万台,其中小型手持拖拉机24.6万台,大中型轮式拖拉机1.3万台。当前存在农业机械化率低,轮式拖拉机配备不足的发展问题。
 
  因此,需要通过省级累加补贴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机用户购买轮式拖拉机,补齐青海省农机装备短板,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全力保障全省粮油稳产增产。近日,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实施方案》。
 
  补贴产品种类:通过工厂条件审核的农机企业生产的、且达到投档现场演示验证要求的50马力及以上轮式拖拉机。
 
  申请补贴的条件:所购置的补贴机具达到一定作业量后购机者方可享受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具体机型的作业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自主确定。
 
  补贴标准: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标准在中央补贴额的基础上,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的50%进行累加补贴。
 
  资金来源:所需资金优先通过统筹使用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实施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机发票时间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购机者可享受此方案规定的省级累加补贴)。
 
  实施范围:已下达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的地区均可实施。
 
  企业投档要求: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凡有意愿参与青海省累加补贴的轮式拖拉机生产企业,除符合现行补贴机具投档要求外,还应通过承担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开展的以质量保障能力为核心的工厂条件审核,并取得审查报告。为保持累加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方案印发之日前通过投档审核的并且符合累加补贴的轮式拖拉机产品,可继续受理其累加补贴申请,并对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兑付资金。
 
  据此,青海省财政每年将新增预算约800万元,支持此项政策落实落地。中央和省级累加补贴达4000万元左右,预计撬动社会资金约1.4亿元,推动青海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每年购置轮式拖拉机1800台左右,将进一步补齐青海省农机装备短板,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为全力保障全省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八大行动”、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提供农机装备支撑。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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