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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农机化技术推广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农机化总站
2023/6/13 16: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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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征集对象:全国各省、市、县、乡四级农机化推广机构,包括农机化推广区域站和乡镇综合性农业农村服务机构。
  农机化总站〔2023〕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总站、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部农机处:
 
  当前,“三农”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阶段,对农机化技术推广的方式方法、服务内容、服务水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系统聚焦稳粮保供和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队伍建设、模式创新、成果落地和服务功能拓展等方面涌现出很多好做法、好经验。为更好地宣传典型,树立示范带头作用,服务支撑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有力推动农业强国建设,总站决定组织征集一批农机化技术推广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国各省、市、县、乡四级农机化推广机构,包括农机化推广区域站和乡镇综合性农业农村服务机构。
 
  二、征集内容
 
  典型案例聚焦农机化技术推广方面的经验做法,突出创新性举措,征集内容主要围绕以下4个方面:
 
  (一)机构队伍建设:包括机构设置、队伍建设、人员考核激励以及农机化技术推广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成效。
 
  (二)推广模式创新:包括多元推广主体协同发展、农机化技术推广试验示范、技术培训与指导、农机农艺融合、技术集成创新、数字赋能推广宣传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成效。
 
  (三)推广成果落地: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在重大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创设实施、技术模式集成创新、主推技术推广落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成效。
 
  (四)服务功能拓展:在引导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成效。
 
  三、案例要求
 
  (一)案例要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聚焦某一方面,深入详实阐述经验做法,避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
 
  (二)案例编写要重点突出,提炼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材料,案例材料应当包括封面、摘要和正文。其中摘要不超过200字,正文不超过3000字。正文应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经验启示四部分。每个典型案例需附照片3-5张,每张照片不小于1Mb,以图注命名,且打包压缩后与附件1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案例内容须原创,可公开发表,禁止虚构和杜撰。各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案例主体要具有良好声誉,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其他事项
 
  (一)组织方式
 
  各省级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组织本地区各级推广机构的典型案例选报工作。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聚焦最具特色、最有代表性的主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征集。每省择优推荐不超过3篇,并对案例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审核把关。
 
  (二)成果运用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综合评议,推选出典型案例名单。将典型案例材料汇编印发全系统进行交流推广,并择优在行业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报送要求
 
  请各省级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于7 月30日前将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与典型案例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PDF和Word)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康琪、白蒙亮
 
  联系电话:010-59199023
 
  电子邮箱:tixichu1409@126.com
 
  附件1.农机化技术推广典型案例申报材料(模板).doc
 
  附件2.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doc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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