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业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遴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 2024/1/2 10:51:08
- 18553
各相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关于做好第二批农业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遴选工作的通知》(农机装〔2023〕8号)要求,现面向北京市农业领域征集第二批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以下简称“典型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成果并加强推广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3个关键应用方向12个环节,聚焦农业机器人技术创新与应用,征集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能复制推广、应用前景广阔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并加强技术推广应用,引导机器人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等加强合作,带动先进适用农业机器人产业链协同创新、试验验证、迭代优化和规模化应用。征集方向见《农业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参考》(附件1)。
二、征集要求
(一)由机器人制造企业牵头,需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家。各单位须在北京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信用记录。中央在京企业在北京市推荐。
(二)机器人关键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典型场景在北京已经成熟落地,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和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三)基于典型场景的农业机器人系统解决方案先进适用、能复制推广,可推动机器人、农艺、软件、网络技术深度融合,能促进专业化、标准化机器人集成服务能力提升。
(四)申报主体应具有紧密的合作机制,较强的协同创新带动作用,完善的人才团队、技术基础等。
(五)申报材料参照《农业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申报书(编写提纲)》(附件2)编写,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他典型场景,场景数量不限。如申报多个典型场景,每个场景分别填报。
(六)典型场景描述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通俗易懂,能从实施意义、实施路径、应用创新等方面提供经验借鉴,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七)申报主体能够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调研和后续宣传工作,积极参与供需对接等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应于2024年1月15日前通过“机器人+”供需对接与应用推广公共服务平台(http://robot.cstc.org.cn)自行注册并进行线上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组织征集和推荐,通过专家论证和调研比较,总结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应用前景广阔的典型场景,并组织开展宣传推广。
四、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联系人:徐岚俊;电话:010—55525254
(二)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报送系统技术支撑单位)
联系人:万彬彬,梁学修;电话:18811517173 15010664188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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