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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区自评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农机化办
2017/8/22 10:36:26
20523
导读: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的函(农机管【2017】24号)的文件要求,以及本市整建制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的目标和计划。现请你们认真开展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区自评和申报工作。
各区农机化管理部门、市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的函(农机管【2017】24号)的文件要求,以及本市整建制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的目标和计划。现请你们认真开展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区自评和申报工作。
 
  一、开展自评。按照农业部制定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体系(试行)》的内容和方法进行测评。认真填报《区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自评表》、《区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区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装备情况表》和《区域农机服务组织情况表》。
 
  二、达标申报。区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全部达标和技术支撑能力好组织保障能力定性评价得分累加达到80分以上的,可申报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三、审核推荐。对申报创建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的区和市级单位,我办将组织专家评审,实行好中选优推荐上报。
 
  请你们于9月20日前,将《区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自评表》和情况表,以及申报创建的区和市级单位按申报材料的规定要求,报送市农机化办。
 
  附件:
 
  1:区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自评表
 
  2:区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
 
  3:区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装备情况表
 
  4:区域农机服务组织情况表
 
  联系人:陆建华,电话23113017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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